每日經濟新聞 2018-06-05 23:36:05
每經記者|劉海軍 每經編輯|謝 欣
6月5日晚間,哈投股份發(fā)布了《關于全資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涉及仲裁事項裁決結果的公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公告中哈投股份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江海證券因與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高慧目)之間股票質押業(yè)務糾紛,向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并被受理。2018年6月1日,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對此案作出了終局裁決。
其實,與弘高慧目的糾紛僅是江海證券因股權質押業(yè)務發(fā)生的糾紛事件之一,在不久前,江海證券也作為仲裁申請人,要求奧瑞德實控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婦等個人和企業(yè)償還此前開展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相關資金。
6月5日晚間,哈投股份發(fā)布《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涉及仲裁事項裁決結果的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江海證券因與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之間因股票質押業(yè)務糾紛,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并被受理。2018年6月1日,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對此案作出了終局裁決。
從具體情況看,這次仲裁申請人是江海證券有限公司,仲裁被申請人之一是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仲裁被申請人之二是北京弘高中太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高中太)。仲裁案件涉及金額為人民幣3億元及相應的利息、違約金。
最終仲裁結果顯示,除了弘高慧目向江海證券支付3億元及相應的利息、差旅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用外,江海證券還有權對弘高慧目持有的弘高創(chuàng)意6500萬股的全部或部分、以及弘高中太持有的弘高創(chuàng)意1000萬股的全部或部分予以實現質權,即將其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裁決確定的債權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
從哈投股份過去公告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2016年11月29日,江海證券與弘高慧目簽訂了《江海證券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yè)務客戶協(xié)議》。同日,雙方簽訂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yè)務協(xié)議書》約定,弘高慧目將其持有弘高創(chuàng)意的6500萬股股票作為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標的,雙方約定的具體初始交易成交金額為3億元。2017年11月17日,弘高中太與江海證券約定,弘高中太以其持有弘高創(chuàng)意的1000萬股限售流通股票,以及派生股票質押給江海證券,作為弘高慧目向江海證券履行股票質押式回購業(yè)務購回及主合同中其他義務提供一項合法有效的擔保。
2017年5月3日,弘高創(chuàng)意曾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簡稱變更為*ST弘高,根據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約定,出現上述情形,江海證券有權要求弘高慧目提前購回,但弘高慧目未按照約定履行該義務。
于是,江海證券就向仲裁委申請了仲裁,要求弘高慧目盡快償還融資本金3億元及相應的利息、違約金等債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弘高創(chuàng)意自從去年5月被“披星戴帽”之后,股票從去年10月30日復牌,之后股價天天暴跌,從4月28日的收盤價8.10元跌倒了今年2月22日的盤中最低價3.02元。這個過程中,通過股票質押借錢給弘高創(chuàng)意股東的江海證券可謂是“有苦說不出”。
在這幾年的行情中,因很多股票的股價“腰斬”,經常會發(fā)生一些由于股權質押而起的糾紛。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與弘高慧目的糾紛僅是江海證券因股權質押業(yè)務發(fā)生的糾紛事件之一,在不久前,哈投股份還曾公告稱,江海證券作為仲裁申請人,要求奧瑞德實控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婦等個人和企業(yè)償還此前雙方展開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相關資金。根據公告披露,涉案金額包含融資本金15.81億元及相應的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費用等,在融資本金中,江海證券出資了2.53億元。
從股價走勢看,5月4日奧瑞德復牌后,股價連續(xù)8個“一字板”跌停。之后又迎來了一波大跌,直到6月5日盤中創(chuàng)出最低價4.25元。
在6月1日,奧瑞德公告稱,公司于5月31收到證監(jiān)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guī),公司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奧瑞德表示,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但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調查事項被中國證監(jiān)會最終認定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的風險。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