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6 22:31:55
近日,民政部下發(fā)《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辦法中規(guī)定,慈善組織開展投資活動可以直接購買銀行、信托、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發(fā)行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進行直接買賣股票、直接購買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人身保險產品等8類投資活動,新規(guī)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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