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9 14:16:07
9月9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結束。從2020年1月1日起,試點企業(yè)可按照《辦法》規(guī)定要求,申請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縣級負有道路運輸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機構應按照《辦法》,對符合相關條件要求的試點企業(yè),換發(f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未納入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范圍的經營者,可按照《辦法》申請經營許可,依法依規(guī)從事網絡貨運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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