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7 08:37:19
財政部7日發(fā)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征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對進入醫(y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并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相關的防控產品,免征醫(y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對進入藥品特別審批程序、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藥品,免征藥品注冊費。免征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fā)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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