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9-05-10 16:39:36
證監(jiān)會新聞發(fā)言人常德鵬10日表示,截至4月30日,*ST毅達、*ST新億、*ST華澤、*ST長生、*ST東南未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證監(jiān)會決定對5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常德鵬指出,年度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內容,是投資者決策的重要依據(jù)。《證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報送、披露年度報告的期限有明確規(guī)定,按期披露年度報告是上市公司應當履行的基本法律義務。下一步,證監(jiān)會將持續(xù)加大對各類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促進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推動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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